城市化进程中房屋征收补偿的“公共利益”界定
【出 处】:
【作 者】:
【摘 要】本文就如何科学合理地界定“公共利益”进行研究,提出符合“公共利益”需要是国家征收搬迁公民私有房屋的前提和条件.“公共利益”就其内涵而言,是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特定的、部分人的利益一般不属于公共利益的范畴.征收是否符合公共利益可从以下几方面去判断:征收后的用途为公众所需;征收后的新建设施是否为公共所用;征收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和要求,这三个基本要素构成一个整体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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