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势群体”再界定
【出 处】:
【作 者】:
【摘 要】弱势群体问题是近年来各学科都有所涉猎的较为热点的问题,然而对弱势群体的概念的界定仍然没有达成共识。笔者在对现有研究进行梳理的基础上,认为弱势群体就是指在一定时期和同等条件下,在非现有境况下根据社会平均观念能够享有某种权利或具备某种能力,而在现有境况下失去或减弱了获得相应的权利或能力的机会,或者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中,对此种社会关系的对方强加的意识没有回应能力的人群集合的统称。
上一篇:物权法私主体权利价值取向论——及至民法本位探讨
下一篇:阶层视野中的城市居民住房梯度消费——以南京为个案的社会学研究